(五)公示和聘用
1、经综合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招聘人选资格。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招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招聘。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招聘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正式招聘手续。
五、管理及待遇
1、辅警日常管理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与辅警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每年一签。
2、辅警工资待遇不低于全县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类保险(约为2080元含五险)。县公安局与辅警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待遇和各项保险也同时终止。
3、辅警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的,参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进行,并贯穿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负责。
3、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负责。
七、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县局政治处),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派出所。
辉南县公安局
2020年4月21日
原标题:辉南县公安局招聘网格辅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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