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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的公告

深圳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的公告

深圳市公安局 | 2018-02-01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考试总成绩及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合格线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试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公安素质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个人总成绩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人选范围。

总成绩合格,且按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进入资格审核名额的考生参加资格审核。按职位拟聘人数1:1.5比例,确定资格审核人选(不足1人按1人计)。

(二)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本次资格审核于2月5日至6日按职位分时段进行,审核地点设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路锦绣街2号),具体安排如下表:

日期 报到时间  职位序号  考生人数 报到地点
  2月5日  8:50 、 、、、 107 警察训练学校教学楼1楼
9:50 、、、、、 148
13:00 、、、、、、、、 175
14:00 、、、、、、、、、、、、 215
  2月6日  8:50 、、、、 150
9:50 、、、、、、 150
13:00 、、、、、、、 197
14:00 、、、、、、、、、、、、 251

请考生认真对照上述时间安排,在相应的审核日期,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资格审核。

(三)资格审核材料要求。

2018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验证证明。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根据本人情况或职位要求另外提供如下材料:

1.应聘职位要求“具有深圳户籍(生源)”的,须提供本人为深圳生源的相关学籍材料,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的证明材料。

2.应聘职位要求“截止报名之日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满2年的在岗人员”的,还须提供现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以非最高学历专业应聘的,须提供符合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招聘职位有要求其他资格条件的,请对照《深圳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聘指南》备齐材料接受审核。

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