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0内蒙古包头市公安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40名)

2020内蒙古包头市公安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40名)

2020年包头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内监发〔2018〕2号),为满足包头市留置看护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包头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主要承担留置看护工作,计划招聘240名(男性160名、女性80名)。

工作职责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留置场所警务辅助工作,主要从事看护、监控等工作,执行看护任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隶属包头市公安局,纳入包头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序列。工作期间由市监委统一调度指挥,并接受市纪委监委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愿从事留置看护监管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能够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2.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

3.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22日之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反应机敏、五官端正;无残疾、无斜视、无色盲、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无精神类疾病、无传染病史和心脑疾病;

6.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4.5,适应夜间值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全日制学生;

3. 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4. 受过刑事处罚、曾被行政拘留、有吸毒史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 其他不适合从事留置看护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确定聘用等步骤进行,其中招聘公告由包头市纪委监委官网()、包头市公安局官网()和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其他有关事宜均由包头市公安局官网和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