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禁毒委同意由县禁毒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专干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贞丰县籍及在贞丰县有固定住所人员;退役军人(含应急救援部门退役人员)、公安院校毕业生、有其他与招录岗位相关特殊技能证书(需经国家权威部门认证并经招录部门审核)、有驾驶证;贞丰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子女(属于易地扶贫搬迁户及其子女已办理新市民区户口迁移);优先条件需提供相应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禁毒专干30名(男性25名、女性5名)。
岗 位 |
招聘人数 |
备注 |
县禁毒办 |
2 |
男性 |
永丰街道办 |
5 |
男性3名、女性2名 |
珉谷街道办 |
4 |
男性3名、女性1名 |
龙场镇 |
4 |
在乡镇工作,男性3名、女性1名 |
者相镇 |
3 |
在乡镇工作,男性2名、女性1名 |
北盘江镇 |
2 |
在乡镇工作,男、女不限 |
连环乡 |
2 |
在乡镇工作,男、女不限 |
鲁贡镇 |
1 |
在乡镇工作,男、女不限 |
沙坪镇 |
1 |
在乡镇工作,男、女不限 |
挽澜镇 |
1 |
在乡镇工作,男、女不限 |
鲁容乡 |
1 |
在乡镇工作,男、女不限 |
白层镇 |
1 |
在乡镇工作,男、女不限 |
小屯镇 |
1 |
在乡镇工作,男、女不限 |
长田镇 |
1 |
在乡镇工作,男、女不限 |
平街乡 |
1 |
在乡镇工作,男、女不限 |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5日至2002年5月15日期间出生),160CM以上;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品行端正;
6.热爱警务工作;
7.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含曾被公安机关解聘或者辞退人员)、重大工作(活动)安保、疫情期间及辞职人员;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注:本次招录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5月15日-5月30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县禁毒办:县禁毒教育基地三楼禁毒办综合办公室(贞丰县珉谷街道办塔山大道原特巡警大队办公楼)
联系人:陈*李*)
报考人员应按照本公告及所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所报考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或被委托人员)错选(填)、漏选(填)导致报名失败,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立即予以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