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安排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
(1)入围比例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入围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试入围对象。
(2)体测安排
体能测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处公示。
(3)体测相关事宜
入围体能测试人员,凡不合格人员一律淘汰,按体能测试合格确定人员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人社部发〔2014〕48号),以实测达标为合格标准。
(4)体能测试项目
“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子)/800米跑(女子)”和“纵跳摸高”三项,每一项体能测试成绩必须达标才能认定为合格,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认定为不合格,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如下见附件
3.面试
(1)入围面试比例
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招考职位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入选;招考职位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入选;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同名次一并进入面试。若拟招聘人数与体能测试合格人数未达1:2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安排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处公示。
(3)面试相关事宜
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满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