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相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计划招聘29名辅警,招录后按岗位需要分配至相关岗位:
招聘岗位 |
性别要求 |
计划招聘数 |
开考比例 |
留置看护、交管大队乡镇中队等单位 |
男 |
25 |
3:1 |
留置看护 |
女 |
4 |
3:1 |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辅警工作,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年龄为18周岁(2002年5月18日之前出生)至35周岁(1985年5月17日以后出生)的公民;
(三)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大疾病史;男性辅警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辅警身高1.58米以上;
(四)男性辅警需要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条件至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女性辅警需要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无为市常住户口,且能自行解决居住场所;
(六)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有现行吸毒或有吸毒史的;
(四)有纹身的;
(五)曾因违反辅警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与政审、公示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无为市公安局政工室413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报考人员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有驾驶证的提交驾驶证复印件。
4、报名结束后,由市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位报考者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料,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需达到3: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按开考比例减少岗位计划招聘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