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3名,其中:勤务辅警50名、文职辅警3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高于嘉兴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国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3. 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4月30日至2002年4月29日期间出生);
4. 交警特勤巡逻岗位,男性要求身高1.70米(含)以上、有摩托车驾驶证,优秀退伍士兵的优先;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除文职岗位需具备本科学历外,其它岗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文凭时间放宽至2020年6月30日;
7.具有嘉兴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20年4月30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8. 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放宽条件:
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下列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中专或高中:
1.部队优秀退役士兵(仅限报考巡逻处突岗位);
2.持有驾驶A1证人员;
3.具有国家级资质的特殊人才;
4.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因工(公)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