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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南昌县公安局招聘290人公告(2月)

2018江西南昌县公安局招聘290人公告(2月)

(四)体检、政审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但必须是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3、体检、政审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五)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考核期2个月,考核期满合格的,由县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聘用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南昌县劳动监察局鉴证,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1)巡防员岗每月工资为2737元(含岗位、绩效工资等)+工龄工资50元/月(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从50元开始,每满一年递增50直至250元止);

(2)接警员岗每月工资为2537元(含岗位、绩效工资等)+工龄工资50元/月(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从50元开始,每满一年递增50直至250元止)。

2、绩效工资总额在不超过限额(基础数乘以单位总人数)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根据日常考核情况可以在绩效工资基数上下浮动。

3、聘用期间用人单位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个人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4、录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安排,服装、装备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供。

六、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南昌县人社局)。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3、在招聘考试中被发现违纪的人员,严格按《违纪处理办法》处理,严重的将禁考三年。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民政府—部门—县人社局网站()”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本公告招聘的巡防员岗位可长期报名,由县人社局及县公安局定期组织考试,直至招满后另行公告。

7、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人社局,县公安局)。

8、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2018年2月南昌县公安局招聘公安辅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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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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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县公安局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