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jpg格式,240×320像素,30kb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7)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8) 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0年6月9日8:00-23: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9)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后于7个工作日内到县人社局人事人才股(408室)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一张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可登陆邢台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各岗位考生按照招聘人数和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01、103岗位1:1.5,102岗位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证件和材料。具体材料如下:
(1)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退役军人须出具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提供《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体能测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2.体能测试内容:男性考生包括纵跳摸高、10m×4往返跑、1000 m跑;女性考生包括纵跳摸高、10m×4往返跑、800 m跑。参照《河北省公安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满分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