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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招聘“年薪制”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人)

2020浙江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招聘“年薪制”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人)

宁波人才网 | 2020-06-09

根据《宁波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细则》规定,因工作需要,江北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年薪制”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名。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警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立志从事辅助公安工作人员。具体职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纪律观念强;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文秘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其他岗位不具备的须承诺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

5.应聘辅警18周岁以上。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该岗位明确的要求为准;

6.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因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核、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一)查询职位

本次共招聘辅警3名。具体职位表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3日9:00-6月12日16:00;

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通过投递邮箱方式报名:,报名须将完整的《宁波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6,需下载填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

报名咨询电话:宋老师。

受理时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