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兴隆县公安局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承德鸿雅伟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隆县公安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性质男性警务辅助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人民警察录用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聘,在体能测试、考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进行。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复审、体能测试、考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分配,接受用人单位管理;
3、热爱公安工作,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兴隆县户籍;
2、年龄40周岁以下(指1980年6月6日后生人);
3、身高165厘米(含)以上;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符合从事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毕业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流程及时间安排:
第一步 |
发布招聘信息 |
2020年6月6日-6月10日 |
第二步 |
报名 |
2020年6月6日9:00-6月10日16:00 |
第三步 |
缴费 |
2020年6月6日9:00-6月10日17:00 |
第四步 |
现场审核 |
6月11日 |
第五步 |
体能测试 |
6月15日 |
第六步 |
笔试 |
6月16日 |
第七步 |
面试 |
6月17日 |
第八步 |
体检 |
6月18日 |
第九步 |
政审 |
6月19日 |
第十步 |
公示 |
6月22日-6月26日 |
注:如时间调整将在鸿雅招聘网()及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