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 面试人选确定:司机岗位考生全部参加面试。其他岗位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100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由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3.总成绩合成:司机岗位面试成绩即总成绩。其他岗位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两部分之和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进入体检: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人社、公安、法院等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审核汇总后,在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