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能测试
1.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报名工作结束后,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和报名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体能测试准考证》为准。
3.应聘人员应按照《体能测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测试地点、测试安排参加体能测试。考生必须同时携带《体能测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4.体能测试规定: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要求执行。测试内容包括: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
①纵跳摸高:≥265厘米。满分20分,达标得20分,不达标得0分。
②4×10米往返跑:<13"1。满分30分,达标得30分,每超过限定时间1秒扣2分,扣完为止。
③1000米跑:≤4'25"。满分50分,达标得50分,每超过限定时间1秒扣2分,扣完为止。体能测试得80分(含)以上者方可参加笔试。
体能测试成绩在网站公布。
六、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和报名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事政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成绩查询、公示:于考试结束2日后,可登录查询,公示5个工作日。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员1:1.5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参加笔试人数少于这个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复审名单在公布。
七、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2.资格复审须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应届毕业生请提供学校开具的证明)、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定州市公安局补充招聘劳务派遣特巡警辅助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粘贴一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一份,军队退役人员提供退伍证等相关材料。
3.资格复审资料装订顺序:报名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请提供学校开具的证明)、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
4.资格复审:由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和第三方机构共同负责,市纪委监委监督,严把复审关。相关人员审核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
八、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并在发布。
1.打印《面试通知单》。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和报名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时间不超过5分钟。
面试命题、面试评委,委托省以上专业机构组织,每组考官7人,计分方法采取体操打分法。考生、考官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面试前30分钟随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书籍、辅导资料、手机等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3.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在公示5个工作日。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面试成绩较高者。
九、体检
1.公布体检名单及体检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2.体检由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第三方机构共同监督,在指定医院或体检中心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十、政审
体检合格的由市公安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填写《补充招聘劳务派遣特巡警辅助人员政审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十一、递补
如果进入体检、政审程序后,正式报到时,出现未报到、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及在公安局组织的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由市人社局负责,一次性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递补: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面试成绩较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