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与体检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聘计划的比例为1:1。如同一个选聘岗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选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我区事业单位。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严把入口关,并核实选聘人员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主管机关同意,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工作结束后,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结合岗位要求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本人承担。
选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主管机关同意后,从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选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考生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任职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七、其他
本次公开选聘未尽事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主管机关解释。
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人社局)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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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日
原标题:菏泽市公安局定陶分局警察培训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
文章来源:http://www.dingtao.gov.cn/art/2020/7/2/art_20269_9262872.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