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与聘用
合格人员名单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试用期及聘用要求
(一)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拟聘用人员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薪酬待遇
按宁城县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参照宁城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赤峰人力资源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各招聘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要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笔试、体检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环节。
(四)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由宁城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宁城县公安局
赤峰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0年07月10日
原标题:赤峰市宁城县2020年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fhr.com.cn/index.php?m=&c=news&a=news_show&id=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