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程序
(一)查询招聘信息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报考人员可登陆钦州市人才网、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钦北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于2018年3月2日至3月16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到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602室政工科(钦州市长田路8号)报名,填写《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办理报名手续,并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文化基础知识、法律基本常识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知识等,满分100分。
其中,报考人员为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全日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加10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的,不予加分。
2.面试。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线,从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其中,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2及以上岗位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低于1:2的,按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
3.体能测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可以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相关标准进行,测试要求至少两项以上达标。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10往返跑,纵跳摸高三项。
4.笔试、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钦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5.考试综合成绩折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考试结束后,依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机关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安排在市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3.体检期间,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依法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
六、薪酬待遇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服装装备、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保障,按规定缴纳五险。月工资约2600元(包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社保部分,不含加班、差旅补贴)。
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于工作时间内通过电话咨询工作人员,咨询电话:。
2.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可以随时通过钦州公安微信公众号考试、体能测试等关于时间地点的通知。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原标题: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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