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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邢台市襄都区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公告(124人)

2020河北邢台市襄都区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公告(124人)

原标题:邢台市襄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解决我区公安警力不足问题,满足我区警务系统工作需要,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209号)及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124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确保各环节客观公正。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拟聘人员公示、岗前培训、上岗试用、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及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124人,其中:特(巡)警辅警100名(均为男性,其中退役士兵30名)、留置看守及内勤辅警24名(男性19名、女性5名),全部充实到一线基层单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公安事业,具备公安机关体能和心理素质条件,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巡逻防控、留置看守等警务辅助工作。自觉保守国家秘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二)邢台市户籍(含县、市、区),户籍在册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29日至2002年7月29日期间出生)。

(四)需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五)男性身高标准1.75米以上,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70米以上,女性身高标准1.60米以上。符合应急处突特勤人员身体条件(其他身体条件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六)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29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曾因违法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有信用卡恶意透支、恶意骗取银行资金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留置看护、巡逻等警务辅助工作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7月28日通过“邢台襄都人社”公众号及邢台襄都就业服务网(,原“邢台桥东就业服务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