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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招考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名)

2020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招考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名)

乌审旗人民政府 | 2020-08-05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旗人社局、公安局(交管大队)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和面试资格。

2.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体能测试、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试、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审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达不到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本次招考考务工作组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中断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

(五)体能测试。

1.按照资格复审合格人员3: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测试项目分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子俯卧撑和女子仰卧起坐,每项满分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体能测试成绩=三项测试项目平均值×25%。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指定网站发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5%。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能力和素质。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汉语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政审。

1.按照每个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考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医院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并进行尿毒品三项检查。

3.政审工作由旗公安局具体实施,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4.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和政审、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以及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与录用。

1.通过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环节,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递交至旗公安局审核,档案审核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人社局给予备案;规定期限内未递交档案或档案审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

五、待遇

新录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各类待遇参照《乌审旗人民政府2018年第4次常务会议纪要(会议纪要〔2018〕6号)》、《乌审旗人民政府2020年第8次常务会议纪要(会议纪要〔2020〕12号)》标准予以录用,试用期一年,基本工资3000元/月(含五险并按规定缴纳),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者享受其他津补贴及调资待遇。

六、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报名成功后需自行下载打印《乌审旗2020年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体温监测表及安全承诺书》,并每天如实填写8月11日至8月24日体温。

2.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为“绿码”标识、行程卡“绿色”标识,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等。

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紧急通知》(内防指电〔2020〕37号)的要求,出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的考生,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时需提供隔离解除证明、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单原件及血清抗体检测正常的报告单原件,否则不得进行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等;出入由中高风险调整为低风险地区的考生,持有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入我旗24小时内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者),可正常进行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等,否则不得进行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等。(请考生提前安排行程,所有费用自理)。

4.所有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等时需做好个人防护,自备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5.请考生在考试前尽量不要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届时将在入场时进行体温检测并要求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上述第3条中规定的人员,在入场时须出示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等相关证明,方可入场。血清抗体检测、核酸检测异常的考生将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6.以上疫情防控要求以上级最新有关文件要求为准,根据国内疫情防控形势随时调整,提醒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考成绩、结果将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考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指定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

(四)录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安排,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本方案由2020年乌审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及招考计划调整变更的由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旗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旗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原标题:2020年乌审旗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sq.gov.cn/zw/tzggx/202008/t20200805_27257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