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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清远清城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00名)

2020广东清远清城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00名)

清城区人民政府 | 2020-08-12

根据《清城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清城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办法(试行)》,经研究,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0年第二期警务辅助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00名,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见《清城公安分局2020年第二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一)文化要求:高中(含职高、中技)或以上学历,部分特殊岗位放宽至初中学历;

(二)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即在1985年8月4日至2002年8月4日期间出生);

(三)身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四)具有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并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在公安机关担任辅警职务,经考察,原公安机关反映表现较差,认为不适宜再从事辅警工作,或因违反公安机关内部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直系亲属正在服刑,或者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被聘用后仍为全日制院校在读生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清城公安分局将按防疫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现场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19日,每天08:45—11:30、14:45—17:30。

2.报名地点:清城公安分局篮球场(清城区东城澜水新区院环西路,清城区政府东侧)。

3.现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核。原则上由本人到场报名,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需出具委托书)。

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本人相关资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3)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退伍证等;

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小一寸免冠彩照3张;

(6)《清城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内容须电脑打印,并粘贴照片、手写签名)。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扫码进入本次招聘工作专用微信群。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8月22日,确切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07岗位测试内容:公文写作题。

其他岗位测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以及公安基础知识,全部为客观题。

(三)体能测评

鉴于往期体能测评有一定淘汰率,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各岗位招录计划数,在考生自愿基础上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4的比例确定。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对象。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

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执行。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测评标准如下表:

不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达标,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初定在笔试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