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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名)

2020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名)

平安太仆寺旗 | 2020-08-26

3、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所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新招聘人员因试用期不合格被取消招聘资格,以及服务期内解除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协议的,所空缺岗位也不再进行递补。

(八)签订劳动合同

1、经公示后确定招聘的人员,由太仆寺旗公安局与其签订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未按时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2、试用期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五、薪酬待遇

(一)薪酬

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按照太仆寺旗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层级工资(九层层级划分,层级工资标准为100-900元)。试用期人员不享受层级工资;试用期满后,按照《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确定层级。以后,按规定办理层级晋升手续。

(三)社会保险

警务辅助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缴部分由旗财政保障,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

六、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旗纪委监委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应当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违反规定的已招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附:太仆寺旗2020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

太仆寺旗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6日

原标题:太仆寺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hQurm_tU-xH1uhGipRv6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