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范围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笔试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3.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适当调整招聘计划人数,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笔试。遇特殊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处理意见。
4.笔试时间:2020年9月12日上午09∶00—11∶00
5.笔试地点:详情见《准考证》
6.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0年9月9日至9月10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统一在张掖市公安局大门东侧接待室(具体地址:张掖市甘州区南环路长沙门延伸段张掖市公安局)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人员依据招聘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比例确定。体能测试项目及内容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具体内容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跑只测评1次,体能测试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即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或体能测试对象放弃的,按照招聘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体能测试结果、招聘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根据体能测试结果、招聘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市公安局会同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考察。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体能测试结果、招聘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综合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经市监委、市公安局研究审核通过并备案,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其他
此次笔试成绩1年有效。市监委、市公安局可按照此次笔试成绩,根据实际需要补充急需紧缺的陪护人员和警务辅助人员。
四、聘用管理
(一)招聘的陪护人员的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由市监委和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市监委决定是否续签。
(二)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陪护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市监委和市公安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资待遇
聘用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按40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依法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并按陪护要求,统一配发服装。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张掖市监委、张掖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市公安局)
招聘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张掖市监委公开招聘陪护人员职位计划表8.26.xls
2.张掖市监委公开招聘陪护人员报名表.xls
张掖市监察委员会
张掖市公安局
2020年8月26日
原标题:张掖市监委 张掖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陪护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gaj.zhangye.gov.cn/xwzx/tzgg/214261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