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能测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报考岗位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体能测试人选数量。如考生少于1:2的比例时,则全员参加体能测试。
参加测试的考生,按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测试,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根据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能测试,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五)面试
通过体能测试考生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工作下一个环节。
(六)体检
1.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拟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体检由考务组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职位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总成绩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金沙公安分局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考生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要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政治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名额空缺从未聘用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政审考察,至额满为止。
(八)公示与聘用
1.经过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七台河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工资福利待遇
此次招聘的辅警薪酬:试用期2个月工资按1950元/月发放,试用合格后工资标准2600元/月(含五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五、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考务事宜的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本人负责。
招聘工作由七台河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七台河经济开发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此次招聘由区人社局牵头,金沙公安分局配合,区纪检组全程监督。
附件:
七台河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台河市公安局金沙分局
2020年8月25日
原标题:七台河市公安局金沙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th.gov.cn/xxgk_12340/tzgg/202008/t20200825_2742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