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根据考试成绩,按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中共党员优先,其他人员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由息县公安局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八、岗前培训
招聘协勤上岗前,由县公安局对其进行15天的封闭式集训。集训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
九、管理使用
(一)本次招聘协勤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人员聘用后由息县公安局统一管理使用。
(二)采取准军事化管理,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办理解除聘用合同。
十、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5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生育险)。
(二)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请各位报名者注意: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请在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具体政策由息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息县公安局政治处)
原标题:息县公安局招聘协勤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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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公安局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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