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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绍兴上虞区金盾劳务服务中心招聘综合管理联勤人员公告(20人)

2020浙江绍兴上虞区金盾劳务服务中心招聘综合管理联勤人员公告(20人)

上虞人才就业 | 2020-09-04
为进一步加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绍兴市上虞区金盾劳务服务中心拟招聘综合管理联勤人员若干名,派遣至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录男性综合管理联勤人员共20名,具体职位、用人要求和待遇等,详见《计划一览表》(附件1),可登录或关注下列网站、微信公众号查询:

1.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招聘”栏目)。

网址:

2.“上虞公安”微信公众号(“辅警招聘”栏目)。

3.联勤队伍参照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的模式进行管理考核和使用,但不纳入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控制数。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本职岗位;

2.具有绍兴市上虞区(含绍兴市滨海区沥海镇)常住户口(以2020年9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4年9月9日—2002年9月9日期间出生);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退役军人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高1.70米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受过党纪、政纪或学除学籍处分的;

4.曾被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5.曾在公安分局辅警岗位工作且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

6.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

7.曾参加过涉黑涉恶、黄赌毒违法犯罪团伙的;

8.曾有吸毒史的;

9.曾有精神病等过往病史的;

10.本人或者配偶已取得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1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有非正常上访行为的;

1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非法活动,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正在接受起诉等有可能被判处刑罚的;

14.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的;

15. 本人是现役军人,或在校就读生(含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

16.其他不适合从事本职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时间:2020年9月1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2.地点: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五号楼三楼5305办公室(地址:上虞区百官街道王充路1117号)。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名。

(2)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彩照2张等资料,退役士兵(官)还需提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若填写信息不全,一律不予报名。若填写信息错误,由此带来的后果一切自负。

(4)报名结束后,若招聘职位应聘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1.5倍,该职位将酌情核减招聘人数,并于报名结束后的第二天下午17∶00以后在“上虞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查询方式:关注“上虞公安”微信公众号,在“热门警务”→“辅警招聘”栏上查询,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