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2.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本次考试未指定任何教材用书。
3.笔试结束后,按对应岗位招聘人数1:3,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选(若笔试入围末位出现同分数者,按同名次一并入围资格复审)。
4.笔试时间、地点届时在待君网上另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届时在待君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评人员。
4.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审核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是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项目和考核标准:
2.体能测评项目中,10米×4往返跑测试最多不超过二次,1000米(800米)跑项目测试只测试一次,纵跳摸高测试最多不超过三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复测。
3.体能测评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4.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一律淘汰;体能测评合格者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人数,届时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5.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届时在待君网上另行公告。
(六)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2.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3.面试结束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综合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按从高至低进行排名(若出现同分者,以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若再出现同分者,以体能测评男1000米,女800米成绩较好者优先)。
4.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在待君网上另行公告。
5.成绩计算原则:
(1)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6.报考人员综合总成绩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