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1: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3.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在西安市人才网()公布。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5.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照各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西安市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合格后,由派遣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
(二)按照省、市有关辅警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三)待遇: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含个人社保部分),试用期后3000元/月起(含个人社保部分),缴纳五险一金,实行层级晋升制度。
五、工作地点:西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