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遵义市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征信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据实写出考察报告,并将考察结果告知被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遵义市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聘用、待遇及管理
(一)公示。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报遵义市公安局党委研究确定后,在遵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网址:)和“遵义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市公安局按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拟聘用人员报有关部门审核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待遇及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党办发〔2019〕21号)、《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实施方案(试行)》(遵市人社通〔2020〕16号)文件和签订的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确定待遇。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以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十、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供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招聘各环节相关通知事项将在“遵义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指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指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信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五)在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中,考生有异议或有举报的,均应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对事后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
(六)疫情防控。根据中央、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检测,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扫描贵州健康码。
1.入境返遵考生要主动向街道、社区报备,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入境后在省外或我省隔离满14天,提供隔离期间第7、14天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测温检测正常。
2.从省外高中风险地区(8月30日至简章发布之日,全国无高中风险地区,简章发布之后,高中风险地区以全国疫情最新情况为准)返遵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来遵前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并持有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的可参加报考;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遵报考的考生,持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可参加报考。
3.市内考生持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可参加报考。
4.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患者,须实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并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第7、14天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体温测量连续3次超过37.3摄氏度的报考人员,直接通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处理。
6.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7.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违反各级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遵义市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纪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
遵义市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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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遵义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gaj.zunyi.gov.cn/jwbd/202009/t20200911_630922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