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者统一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
本次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科目考试。
勤务辅警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文职辅警参加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科目考试。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于体能测评结束后随时登录丹东警察官方网站内“丹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平台”中“通知公告”一栏查询笔试人员名单、时间、考试地点等信息。
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3.笔试分数线的确定及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市公安局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本次考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后通过丹东警察官方网站内“丹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平台”中“通知公告”一栏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1.笔试成绩公示后,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将在丹东警察官方网站内“丹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平台”中“通知公告”一栏发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和集合地点将在丹东警察官方网站内“丹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平台”中“通知公告”一栏发布,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考生身体条件除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外,还应符合人民警察职位所要求的特殊标准。
1.男性身高低于170cm、女性身高低于160cm不合格。
2.单侧矫正视力低于4.8不合格。
3.色盲,不合格。
4.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5.纹身,不合格。
6.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7.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8.嗅觉迟钝,不合格。
9.乙肝病原携带者,不合格。
鉴于辅警工作的特殊性,此次体检尿检呈阳性者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承担。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考察(资格复审),政审考察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所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等进行全面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报名登记表
(1)填写完毕需打印,手写无效;
(2)打印后需粘贴本人2寸照片;
(3)并在最下方承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2.个人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3)学信网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如丢失需学校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5)退伍证原件、复印件(不是退伍军人无需提供)
3.个人征信报告
注:到锦山大街人民银行自助查询打印
4.政审材料
本人、父母、兄弟姐妹、近亲属,以上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户籍所在社区开具的政审证明
5.政审审查表
(1)需打印,手写无效,正反两页打在同一张纸的正反面
(2)需粘贴本人照片
注:学历认证,资格审查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审查时,须提供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的《中国高等教育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需要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中国驻外大使馆相关证明材料。省委党校举办的大专班、本科班和在职研究生班,中央党校委托省委党校举办的本科班、研究生班和省刊授党校举办的大专班的学员,取得党校函授教育和在职研究生教育学历,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经省党校系统学历教育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验印、并加盖辽宁省党校系统证书专用章的毕业证书。
以上体能测评、笔试、面试等环节的时间、地点和顺序根据实际情况另定,如有变动将按实际通知为准。
五、培训聘用
拟聘用的人员,须参加丹东市公安局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岗前培训,试用期2个月。培训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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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公安局
2020年9月18日
原标题:2020年9月丹东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dd110.dandong.gov.cn/fjzl/index?id=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