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编办批准,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怀宁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8名(限男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四)男性,年满18周岁(2002年9月15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2年9月14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到35周岁,身心健康,具备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和政审标准。
(五)高中(含)以上学历,裸视5.0(含)以上,身高170厘米(含)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身体部位有纹身;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7、已在怀宁县公安局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和曾在公安机关担任过辅警被辞退或辞职的人员。
二、招聘流程
公开招聘按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含初检)、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18日至9月2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怀宁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高河镇独秀大道北12号,报名电话:)。
4、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士兵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并填写《怀宁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报名表》1份。
5、考试费用参照事业单位(公务员)招录按参考课目缴纳(体能测试55元,笔试45元,面试80元)。
6、注意事项:①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②应聘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二)资格审查
1、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按规定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2、初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温、身高、视力、血压、心电图检测。(费用自理)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俯卧撑,标
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公安机关相关体能测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