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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南红河州公安机关招聘边境地区专职辅警公告(108人)

2020云南红河州公安机关招聘边境地区专职辅警公告(108人)

红河人才网 | 2020-09-24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蒙自报名点:红河政务服务中心(蒙自市振兴路与天马路交叉口西南150米)。报名时间自9月25日起至27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联系人:陶警官,联系电话:。

2.河口报名点:河口边境管理大队(河口县小塘路1号,原“河口县公安边防大队”),报名时间自9月23日起,长期有效,联系人:黄警官,联系电话:。

3.金平报名点:金平边境管理大队(金平县环城南路20号,原“金平县公安边防大队”),报名时间自9月23日起,长期有效,联系人:伏警官,联系电话:。

4.绿春报名点:绿春边境管理大队(绿春县坡头村委会,原“绿春县公安边防大队”),报名时间自9月23日起,长期有效,联系人:张警官,联系电话:。

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和报名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报名时需提交《红河州公安机关边境专职辅警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粘贴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一式一份,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加分证明等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3.加分证明材料必须在报名时提交,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面试

报考人员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即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面试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由各报名点考官现场实施。

加分条件: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面试成绩加10分;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含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辅警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面试成绩加9分;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面试成绩加8分;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服务年限满5年以上的,面试成绩加8分,满2年不满5年的,面试成绩加5分;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面试成绩加2分。同时具备以上多项加分条件的,取最高加分项计分,不重复累加计分。

(三)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具体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执行。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遵纪守法、廉洁纪律,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四)体能测评

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测评时间:2020年9月29日

测评地点:红河州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田径场(蒙自市北京路南延长线)

(五)体检

考察政审、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部分内容执行。

文身:面颈部文身,着制式服装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不合格;文身系淫秽暴力或非法组织标志等,不合格。

体表瘢痕: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体检必须在县(市)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由招聘方统一在蒙自组织。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公示

根据相关招聘程序的选拔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红河州公安局官方微博公众号“平安红河”上公示。公示期5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公示结束,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参加岗前培训,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红河边境管理支队政治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红河边境管理支队纪律检查委员会。

附件:

红河边境管理支队

2020年9月23日

原标题:红河州公安机关2020年公开招聘边境地区专职辅警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7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