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本次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4年9月28日发布的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为参考。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7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4.笔试加分政策:
警察院校毕业生或退役士兵加1分;在警察院校或部队荣获嘉奖以上奖励者加1分;在部队服役期间担任班长以上职务者加1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3分。加分均为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0月16日下午17:30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送内江市公安局政治部辅警管理科726办公室审核(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99号)。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名额2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者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并打印学信网认证材料)和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经内江市公安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三)体能测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设定达标标准,体能不达标,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职位三的人员不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附后)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费用由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录用人民警察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内江市公安局同意,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聘用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必须参加不少于5周的培训,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培训或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其它不适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待遇
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每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合格后,工资按内江市公安局有关规定执行;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辅警人员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九、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内江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内江市公安局政治部辅警管理科(
附件:
1、职位一览表
2、体能测试标准
内江市公安局
2020年9月26日
原标题:内江市公安局关于2020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njpta.e21cn.com/newsDetail/109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