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协调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3、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4、按照各招聘职位招聘人数,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其相关安排将在陕西汇丰人力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
(五)体能测评
1、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人数与招聘职位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排名。
2、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陕西汇丰人力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
3、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分为三个项目: 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长跑(女子为800米)。
4、体能测评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
(六)体检
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能测评合格后,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在陕西汇丰人力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委托专业体检机构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4、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陕西汇丰人力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
(七)政审
1、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政审环节。
2、政审重点审查个人信息真实性、遵纪守法及现实表现情况。
3、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陕西汇丰人力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四、管理及待遇
(一)按照省、市、县有关辅警管理办法和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二)待遇:工资+五险+意外伤害保险。
五、相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体检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电话停机或关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请妥善保管好笔试《准考证》原件,《准考证》是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凭证,遗失不补。
(四)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
2、领取笔试《准考证》后未参加笔试的。
3、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
4、体能测评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的。
5、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
6、其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
(五)本公告由陕西汇丰人力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转考务中心
附件:
陕西汇丰人力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6
原标题:咸阳市公安机关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xhfhr.com/news_page.asp?id=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