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大连尚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人员性质
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依法签订合同,派遣至瓦房店市公安局从事辅警岗位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公安机关的管理指导下,从事警务及相关综合性辅助工作。
2、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辅警110人,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招聘辅警岗位计划表》(附件1)。
3、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热爱公安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生活习惯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以上且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含)至2002年10月1日(含)期间出生);
7、2020年10月1日前取得瓦房店市辖区内常住户口。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退役士兵报考所有岗位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具体学历要求见招聘岗位计划,2020年10月1日之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历证明;
2、适应军事化管理要求;
3、具有能够适应公安机关执勤、夜间值宿工作及24小时轮班工作制度的履职能力;
4、录用后服从组织安排;
5、以下身体条件:
(1)男性身高在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厘米及以上。身体匀称,男性体重不低于60千克,不高于[(身高cm-80)×0.90]千克,女性体重不低于50千克,不高于[(身高cm-80)×0.75]千克;
(2)双眼矫正视力4.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远视;嗅觉正常;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口吃,会讲普通话;
(3)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严重静脉曲张,无重度扁平足,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体育特长生(田径比赛获得国家、省、市前三名),现本市涉农派出所编制外辅警,警察类院校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还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不予招录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4、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采取网上报名。自发布公告起至10月15日24时,应聘者自行填写《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后传报至邮箱进行报名。
2、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3: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当取消某岗位的招聘计划或者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数量时,将视报名情况,通知已报名者进行报名岗位调整,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将无法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