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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杭州市富阳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86名)

2020浙江杭州市富阳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86名)

根据《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富阳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6名,涉及分局各单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防暴处突等工作岗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至公告之日);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及工作能力;

3、户籍不限;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需适应夜班、轮岗,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且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及安排;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部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具有与公安工作相关经历的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3、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考生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理论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及确认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

报名地点:富阳区富春街道达夫路73号富阳区公安分局传达室边。

现场报名当天需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