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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人)

2020年山东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人)

莱山政府 | 2020-10-10

根据工作需要,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辅警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计划招聘辅警30名。其中,勤务辅警25名,文职辅警5名。

招聘职位详见《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2020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烟台市(包括各县、市、区)常住户口;

(四)年龄在20周岁至25周岁(1994年10月12日至2000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部队退役军人可放宽至28周岁(1991年10月12日至2000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七)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 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10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烟台人才市场一楼大厅(地址:烟台市观海路128-108号,乘坐50、53、566、62、73路公交车至烟台人才市场站点下车)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5张。有计算机、文艺、体育等专业特长的相关证书一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认证材料的有关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等材料,必须在2020年10月12日前取得,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审查。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附件3)。

4.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个人资料、身高、体重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同等条件下,对于有文艺、体育特长的应聘人员优先考虑。

5.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在3人以下,最终报名人数不足1:3的,招聘计划在3人以上报名人数不足1:2的,按比例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核减的计划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计入其他职位,并在“莱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

6.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