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5日9:00-11:00。
2.笔试地点:正安县第一中学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4.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100分)
5.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结果公示:考生体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按照所报考的职务类别规定的百分比值,加上加分分值三项分值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正安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五)面试
体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依据所报考的职务类别规定的百分比值折算后,加上加分分值三项分值从高到低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对象。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如勤务类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体测成绩高的进入面试,体测成绩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面试,两者都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如文职类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进入面试,两者都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100分)
4.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面试内容:考察应试者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情景处理能力等。
6.成绩公示: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签字确认,如有异议考生须当场提出,对离开面试考场后再提出异议、举报等申请的不予受理。
(六)总成绩计算
1.计算方法:文职类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50%+加分(顶格3分)+面试成绩×20%;勤务类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30%+加分(顶格3分)+面试成绩×2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成绩公示:总成绩将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正安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有异议的考生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以下五个方面考察:
1.受过刑事处罚、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不能正确认识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宜从事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
因政审不合格(含自愿放弃的)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根据该职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后进入政审。
(八)体检
1.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
2.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若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本人可向考务办书面申请复检,经考务办同意并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复检结果由复检监督人员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复检监督人员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检结果。
3.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的,空缺职位由该职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正安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公示与聘用
1.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考试、体检、政审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正安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有反映问题经调查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经调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之规定,确定受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三十九条、四十条之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五、薪酬待遇
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正安县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实施方案(试行)》执行,同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绩效考核奖金根据本年度政府财政情况,由县公安局研究决定。
六、管理使用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警纪警规对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二)用工形式采取正安县公安局直接与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经以上程序聘用为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的,应服从正安县公安局工作岗位安排。
七、监督及要求
(一)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局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二) 对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 招聘工作期间,考务办对各项事宜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正安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未及时阅读指定网站和相关公众号上发布的招聘信息以及因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对在体能测试、面试中有异议或有需要举报事项的,需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对笔试中有异议或有需要举报事项的,需在三天公示期内提出,逾期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二)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和体检均需带上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九、特别提示
考生必须签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个人健康承诺书》,在考试当天应全程戴口罩(体能测试期间不戴口罩),入场时要出示“贵州健康码”,该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其中对从县外返回正安参加考试人员的防疫要求如下:
1.从境外返回未满14天的人员,不能参加考试;从境外返回已满14天的人员,需持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阳性的不能参加考试;
2.从其它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人员,入正第1日在首站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持有七天内的核酸检测呈阴性结果的合法证明均有效),建议居家观察7日,并于第7日在正安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参加考试,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不能参加考试;
3.其它低风险地区返回人员,“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可直接参加考试。
4.上述核酸检测费用自行负责。
十、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二)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
1.
2.
正安县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6日
原标题:正安县公安局2020年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gzza.gov.cn/xxgk/zxgk/rsxx/202010/t20201016_641435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