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1)报考职位代码“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职位的考生,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各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含)比例以内的考生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2)报考职位代码“18、19、20”职位的考生,全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3)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2.现场资格复审方式。在指定地点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3.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另行通知。
考生须关注相关信息,查看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导致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测量身高、体重。
(1)报考职位代码“06、07、08、09、10、11、12、18、20”职位的考生,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测量身高。
(2)报考职位代码“13、19”职位的考生,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测量身高和体重,且实际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0%,不能低于标准体重10%。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3)身高、体重测量由医务人员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监督。身高、体重合格的人员,进入资格审查其他环节;身高、体重不合格的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
5.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1)报名系统打印的《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
(3)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资格材料(如退伍证、获奖证书、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加分人员须下载填写《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一份;提供加分确认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现场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因考生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现场资格复审的,空缺人数按各职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进行一次,递补结束后,按照实际合格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3)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主动放弃后续环节的,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职位,该职位取消。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公示。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六)加分。
1.加分政策。加分统一在面试后进行。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满足多项加分的,可以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考生加分经确认且公示无异议后,加分分值直接计入总成绩。同一事项获多层级表彰或奖励的,以最高层级奖励为准,不得重复加分。
(1)近五年内,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个人嘉奖、先进个人的,每次加0.5分。
(2)遵义市范围内在岗公安机关辅警,连续工作满2年不足3年的,加1分;连续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加2分。
(3)退伍军人获个人嘉奖的,每次加0.5分;参加过全国阅兵展示的加0.5分;获个人三等功的,每次加1分;获个人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每次加2分。
2.加分确认。现场资格复审时同步进行加分审查,考生持能证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材料进行加分审查,审查合格并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
(七)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对象。
(1)报考职位代码“06、07、08、09、10、11、12、13、14、15、16”职位的考生,按照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参加体能测试。
(2)报考职位代码“18、19、20”职位的考生,按照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内容。
(1)报考职位代码“06、07、08、09、10、11、12、13、14、15、16、18、20”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试项目为:4×10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2)报考职位代码“19”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试项目为:400米军事障碍。
4.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和军事训练相关标准进行测试。体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年龄分组时间以2020年10月19日为年龄分组依据。
5.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6.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考生事后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的,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此项目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7.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将不计算总成绩,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面试。
1.面试对象。
(1)职位代码“01、02、03、04、05、17”职位的考生按照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参加面试。
(2)职位代码“06、07、08、09、10、11、12、13、14、15、16”职位取得有效体能测试成绩的考生参加面试。
(3)职位代码“18、19、20”职位取得有效体能测试成绩的考生,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计划数3:1(含)比例以内的考生进入面试。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另行通知。
3.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4.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现场告知。
5.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总成绩。
1.职位代码“01、02、03、04、05、17”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
2.职位代码“06、07、08、09、10、11、12”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成绩×20%+面试成绩×30%+加分。
3.职位代码“13”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成绩×30%+面试成绩×40%+加分。
4.职位代码“14、15、16”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成绩×20%+面试成绩×30%+加分。
5.职位代码“18、20”职位总成绩=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
6.职位代码“19”职位总成绩=体能成绩×80%+面试成绩×20%+加分。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各阶段成绩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