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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贵州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招聘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简章(180名)

2020年贵州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招聘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简章(180名)

(十)体检。

1.体检对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1)职位代码“01、02、03、04、05、17”职位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即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职位代码“06、07、08、09、10、11、12、13、14、15、16”职位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即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3)职位代码“18、19、20”职位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即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时间及费用。体检时间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工作由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不合格的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征信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据实写出考察报告,并将考察结果告知被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二)公示、聘用、待遇及管理。

1.公示。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党委研究确定后,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按照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拟聘用人员报有关部门审核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待遇及管理。被正式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红花岗区现有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标准执行,纳入红花岗区财政预算保障。按照《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供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招聘各环节相关通知事项将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指定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五)在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中,考生有异议或有举报的,均应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对事后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

(六)疫情防控。根据中央、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检测,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扫描贵州健康码。

1.入境返遵考生要主动向街道、社区报备,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入境后在省外或我省隔离满14天,提供隔离期间第7、14天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测温检测正常。

2.从省外高中风险地区返遵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来遵前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并持有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的可参加报考;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遵报考的考生,持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可参加报考。

3.市内考生持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可参加报考。

4.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患者,须实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并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第7、14天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体温测量连续3次超过37.3摄氏度的考生,直接通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处理。

6.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7.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违反各级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劳动合同制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花岗区纪委区监委

附件:

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

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9日

原标题: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zyhhg.gov.cn/zxzx/tzgg/202010/t20201019_642222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