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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嘉兴平湖市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119人)

2020浙江嘉兴平湖市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119人)

根据《平湖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平委办发〔2018〕61号)和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平政办发〔2018〕86号)规定,平湖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119名(其中文职辅警20名,勤务辅警99名)。具体招考岗位及要求详见《平湖市公安局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嘉兴市户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均在4.8(含)以上,男性报考巡逻处突岗位身高1.70米(含)以上。

3、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10月24日至2002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

4、报考勤务辅警需具备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文职辅警需具备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毕业证书均须在2020年10月24日前取得)。

(二)资格条件放宽情形

符合基本资格条件,同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1、部队优秀退役士兵报考巡逻处突岗位;

2、持有驾驶A1证人员报考勤务辅警类岗位;

3、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教育)、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6、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曾在平湖市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后辞职,未满三年的;

9、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平均水平按我市上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20%标准执行,每年按基数动态调整。具体薪酬按“分类分级”确定。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4日——2020年11月2日,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 00-17:00)。

3、报名地点:平湖市公安局原信访接待窗口(平湖市当湖街道南市路826号)。

4、报名材料:

(1)《平湖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考报名表》(可通过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贴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6)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证明;

(7)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8)是部队优秀退役士兵的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现场报名后,由招考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体能测试环节。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考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