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测试和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题范围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测试项目为10米×4折返跑(40分)、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60分)。
3、根据笔试、体能测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的10%+笔试成绩的9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具有优先聘用情形的参加体检和政审。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2、由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政审标准,政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银行征信等情况。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招聘。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关系。
3、如体检或政审有不合格者或出现空岗,男、女岗位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管理及待遇
1、辅警日常管理由市公安局负责、市公安局与辅警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每三年一签。
2、辅警工资待遇2600元/月(含相关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市财政局负责缴纳养老等相关保险。市公安局与辅警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待遇和各项保险也同时终止。
3、辅警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的,参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招聘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察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6.补充招聘辅警,有自愿放弃岗位离职的,从考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聘用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公告由梅河口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咨询电话:(梅河口市公安局协勤管理办公室)
梅河口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29日
原标题: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hk.gov.cn/zwgk/jcxxgk/zfgg/202010/t20201029_76828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