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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安徽宿松县监察委员会、公安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0人)

2020安徽宿松县监察委员会、公安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0人)

宿松县人民政府 | 2020-10-29

根据庆纪办【2020】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宿松县监察委员会、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0名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其中男性5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服从组织调配和安排。

(四)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2002年10月以前出生)以上,30周岁(1990年10月以后出生)以下,身心健康,具备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和政审标准。

(五)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1.60米(含)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双眼视力正常,能适应警务工作及不定时工作制。

(六)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当按要求出示健康码、佩戴口罩。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6日上午8:00—12:00及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宿松县公安局四楼407室(孚玉镇孚玉西路536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请出示健康码,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有关证书(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出具)、个人征信报告(县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4张一寸免冠照片,于2020年11月6日17:30前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请填好《宿松县监察委员会、公安局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所填写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凡提供材料与招聘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于2020年1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宿松县公安局四楼407室领取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考试。如因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耽误考试或自动放弃考试的后果自负。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时间预计在2020年11月中旬分别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