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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辽宁阜新市司法事务服务中心交通设施维护服务部招聘警犬训导员公告

2020辽宁阜新市司法事务服务中心交通设施维护服务部招聘警犬训导员公告

根据《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阜委办发〔2007〕14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阜新市司法事务服务中心交通设施维护服务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警犬训导员,为正式事业单位编制,现将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七)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2年11月9日(含)至1989年11月9日(不含)〕;

(八)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公职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非应届统招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名,在读的非应届统招全日制本科生不得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需要回避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九)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1月9日。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阜新市司法事务服务中心交通设施维护服务部招聘警犬训导员的岗位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进行查询:

1.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2.阜新人力资源网()。

(二)报名方法

1.本次招聘采取邮件方式报名。报名邮箱:。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8时至2020年11月13日17时,收到时间以邮箱中邮件显示时间为准,发送至其他邮箱或超出报名时间范围收到邮件的,视为报名无效。

3.报考人员需将填好的报名信息表(粘贴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本人毕业证书原件、本人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扫描成PDF格式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版照片压缩成一份文件后发送至报名邮箱(电子版照片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文件以“报考单位名称+本人姓名”命名。报名登记表的内容可以打印,签名处需手写。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统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咨询电话,考生需及时关注,如有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拨打电话确认,未按规定拨打电话者出现问题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后期可以提供与报名表相符的各种材料原件,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3.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本次招聘设置开考比例为1:2,当有效报名人数不足2人时,将取消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