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领取准考证
由县公安局统一制作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
(五)考试
包括笔试、体能测试、面试。
1.笔试
笔试采用机考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笔试成绩合格者才能进入体能测试。笔试成绩录入辅警考生备选库,成绩在规定期限内有效,可作为辅警补录依据。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笔试结果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告3天。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广东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规定实施,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设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长跑(男)。
体能测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进入面试:(1)单项成绩O分的;(2)两项成绩不合格的;(3)测试成绩平均分达不到60分的。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体能测试结果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告3天。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面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实施。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后,从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面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面试结果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告3天。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后,从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组织体检。体检由县公安局组织,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在体检当中有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考察。县公安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在政审当中有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名额,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合同。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教育培训
试用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后必须服从岗位工作分配。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资格审查贯彻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方案由龙门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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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龙门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ongmen.gov.cn/lmxrmzfmhwz/zwgk/gzwj/tzgg/content/post_4100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