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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唐山南堡开发区治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7人)

2020年河北唐山南堡开发区治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7人)

为适应南堡开发区发展,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等工作需要,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为曹妃甸区公安局南堡开发区治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工作职责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职责

此次招聘17名警务辅助人员,均为男性,主要负责协助民警承担辖区的社区警务、巡逻盘查、反恐处突、接受群众求助等职责任务。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唐山市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的男性公民;

4.高中(含中专、技校、职高)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70米(含)以上,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听力: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纹身,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心脑血管病等不适宜参加警务工作情形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配偶、直系亲属和近亲属中有曾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或因其他犯罪正服刑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发布信息

在唐山人才网、曹妃甸人力资源网发布公告,公布招聘条件及相关事项。

(二)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核

时间:2020年11月16日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户口本复印首页及本人页),本人一寸照片4张,填写《南堡开发区治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后)并贴好照片,到唐山市民服务中心B区二层B2-237室(唐山市民服务中心B区由3号门上二楼左转)现场报名(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考务费100元。

由第三方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审核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面试方式进行,考务工作由第三方组织实施。面试、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体能测试

报名人员持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不计算具体成绩,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测试结果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合格标准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