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慎重选择岗位分类报名,一经报名不再更改报考岗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要有相应学历、学位及其它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
按公告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各种证件进行比对审查。审查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由博罗县公安局政工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报名资料确认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五)领取准考证。
由博罗县公安局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的发放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六)考试。
包括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试总成绩划定入围分数线。考试总成绩=(笔试原始分+加分)×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优先次序、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计算机网络无纸化考试的形式进行,实时公布成绩;要求笔试原始分达到60分以上。笔试内容范围见附件,资料中的参考答案仅供参考。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由博罗县公安局公布。
2.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要签署《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由博罗县公安局通知。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县公安局。县公安局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由博罗县公安局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由博罗县公安局在考试总成绩划定入围分数线,在入围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对象,如达不到规定的等额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组织体检。
2.组织体检。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实施,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3.考察。县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相关规定,并参照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博罗县公安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博罗县公安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博罗县公安局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在博罗县公安局见习工作的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公安院校毕业生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不重叠加分。
(二)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由博罗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博罗县公安局政工室。
博罗县公安局
2020年11月16日
原标题:博罗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oluo.gov.cn/zwgk/gzwj/tzgg/content/post_4107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