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时,对应聘者所提供材料进行现场初审。
(2)资格复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审查公示:复审结果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天。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4)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9.应聘人员报考后应及时向屯昌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考试时间由工作人员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
(四)体能测试(见附件)
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只能测评1次。三项体能测评项目须全部通过,测评才算通过。未能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予以淘汰。
(五)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10人(含)以上的,比例为1:2,招聘9人(含)以下的,比例为1:3。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入围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机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等。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报考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须加试1场。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用人单位参照招录人民警察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逾期举报的不再受理。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应实名举报。公示期满,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人员派遣到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聘用人员与屯昌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购买服务的员额制人员工资标准和县公安局同类辅警人员待遇执行,并根据屯昌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被聘用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休假等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未指定任何教材及培训班,请各位考生依据知识点自行进行复习,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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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公安局
2020年11月20日
原标题:2020年公开招聘屯昌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tunchang.hainan.gov.cn/tunchang/zfxxgk/ggl/xxgkzl/xgbmxxgk/xgaj/zfxxgkml12/202011/t20201120_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