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巡特警大队计划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按照缺一补一的原则进行招录,现就招聘事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
巡特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男性,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5周岁以下,身高1.70米以上,体重指数(单位:Kg/㎡)在17.3至27.3之间。
2、户籍不限。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单裸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
4、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5、退伍军人优先。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本人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本人参加邪教组织,道德败坏,在社会上有不良影响的;
(4)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5)其他不宜参加公安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缺一补一,人员招满结束。
报名地点: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巡特警大队2号楼428室(常州市东方东路97号),联系电话:。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凡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②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