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政审
我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书面资料:
1.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
2.持我单位政审函到辖区派出所开具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政审证明;
3.计划生育及婚姻状况证明;
4.公民个人社会征信证明材料。
不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放弃政审。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议,可向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反映。
八、录用
通过上述体检、政审的应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由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壹年,试用期为两个月。
九、补录
此次考试考核的综合成绩3个月内有效。对出现空缺的职位,可由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在合格应聘人员中进行调剂补录。
十、工资福利待遇
(一)聘用期间,月薪3500元(含应缴交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费用)。
(二)为每名警务辅助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我局建立相应警务辅助人员奖励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警务辅助人员,视情况给予一定金额奖金。
十一、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从开始到聘用的任一环节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在3年内不得应聘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警务辅助人员。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考试参考用书和资料等,除交给医院的体检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需留意相关网站及时登录查询。
十二、本公告由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128号坡头公安分局。
联系电话:莫警官,庞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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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
2020年12月3日
原标题: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关于2020年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tq.gov.cn/xxgk/gggs/content/post_11830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