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政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结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9.有其他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
本次补聘中,如遇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时,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岗位。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岑巩县公安局应急处突人员(辅警)工资标准执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纪律监督
本次补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补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岑巩县公开招聘县公安局劳动合同制辅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县公安局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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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公开招聘县公安局劳动合同制
辅警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03日
原标题:岑巩县2020年补聘县公安局劳动合同制辅警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qdncg.gov.cn/xwzx/tzgg/202012/t20201203_654805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