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7日24:00前。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
5.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核减取消的岗位情况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2020年12月18日9:00至18:00前往吕梁市公安局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五、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
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60分(含)以上为合格。
2.准考证下载打印
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吕梁人事人才网)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或减免考试费的考生,请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提前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3.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吕梁人事人才网)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查询本人成绩。
5.加分
参照《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公通字[2005]78号),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给予笔试成绩加10分的优待政策。
六、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依据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人数不足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入围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通过吕梁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布。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等执行。
体能测评有一项不合格的即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体能测评全程录音录像,成绩当日张榜公布。
体能测评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面向社会公布。
七、资格复审和面试
1.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资格复审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且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还须出具退伍证和县级民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符合加分项目人员需提供单位证明、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以后各环节(包括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由市公安局发放面试通知书。通知书发放时间及地点随面试人员公告一并公布。
资格审查和政治考察工作贯穿辅警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及政治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